我的政法故事|轻伤还是轻微伤?一字之差关乎人生

2023-08-12 13:31:29 来源:东方资讯

马乐(化名)是一名普通的国企职工。这一天,他像往常一样去上班。在公交车上,他与李西(化名)发生了争执并吵了起来。两人越吵越凶,逐渐升级为肢体冲突。冲突中,马乐一拳打掉了李西的牙齿。李西遂到医院治疗,并报案声称被殴打。经伤情鉴定,李西损伤为轻伤一级。马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案件移送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后,分到了我所在的“微匠”刑事检察办案团队。在讯问马乐时,他对我说:“检察官,当时我就是气昏了头,一拳打到了对方嘴上。谁知道对方的牙齿那么不结实,一下子就掉了四颗。如果我被判刑,单位就会开除我,妻子也要跟我离婚,我的人生就毁了!”

看着声泪俱下的马乐,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,我们办的不是案件,而是别人的人生。正是心怀这份责任心和肩上沉甸甸的使命感,让我在审查案卷时一点也不敢松懈。

审查中,一个细节引起了我的注意。被马乐一拳打掉的四颗牙齿通体发黄发黑,明显不是健康的牙齿。被害人牙齿是否存在牙科疾病?牙齿之前是否受过伤?牙齿发黑与牙齿脱落之间有无因果关系?会不会影响鉴定结果......一个个疑问在我心中蔓延开来。

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,打消疑虑,排除一切合理怀疑,我查阅了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,与同事一起来到司法鉴定中心向法医请教关于伤情鉴定的相关问题;同时就这一情况向三甲医院的牙科专家进行了咨询。经了解,如果牙齿本身存在疾病,会对鉴定结果有一定影响。而本案的鉴定意见并没有考虑牙齿本身对结果的影响。

于是,我们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,要求调取被害人李西牙齿病例材料,并对本案伤情进行重新鉴定。经再次鉴定,被害人李西有重度慢性牙周炎,其损伤为轻微伤。

从轻伤一级到轻微伤,被害人李西在获悉鉴定意见后,提出了质疑,他说:“一家鉴定机构出具了两份不同的鉴定意见,哪一份是对的?”

为维护司法公信力,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,打消被害人疑虑,我们又委托了外地的一家第三方机构再次对被害人伤情进行鉴定。

经第三次鉴定,因被害人李西患有严重的牙科疾病,结合损伤与既往病史的关系,确定其损伤为轻微伤。马乐的行为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,不构成犯罪。

针对案件事实,结合第三方机构的再次鉴定意见,我和同事对被害人李西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,并积极协调双方达成赔偿协议。李西心服口服,对马乐表示了谅解。双方握手言和,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。

最终,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我和同事到马乐的单位送达不起诉决定书,向其领导同事说明情况,帮助马乐消除影响,重回工作岗位。

案件办结,我也感慨万千。作为一名检察官,要时刻坚持“人民至上”,即使再普通的案件也要认真审查,以“求极致”的工作态度,不放过每一个细节,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,以公平正义作为办案标尺,以司法为民作为办案追求,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、人民的检验和法律的检验。

(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刘平毕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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